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208号)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现对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及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存储单位 |
1 |
2021年江源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回用项目 |
白山市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
2021年江源区龙头水厂改造项目 |
白山市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 |
2023年江源区湾沟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三标段 |
白山市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 |
2022年江源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示有效期为30日。
请在以上项目施工的广大劳动者在公示有效期内,对相关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逾期未接到投诉举报,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联系电话:0439-3723761
白山市江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