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中、事后监管,依据《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和《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吉编办法〔2017〕15号),江源区委编办于2024年11月13日启动“双随机一公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并于2024年11月20日至22日对随机抽取的大阳岔镇卫生院等6家事业单位法人实施实地核查和书面审查,认真填写核查记录,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事业单位公章确认。现将实地核查情况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