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省发改委相继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居民用气价格改革,并明确了具体要求及完成时限。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县都出台了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政策,保障了天然气的安全稳定供应。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对“关于制定江源区城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及建立江源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吉办发〔2021〕32号)中有关评估程序要求,现对该决策事项进行信息公开,欢迎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决策事项内容简要
(一)制定江源区城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江源区城区现行燃气协议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5.00元/m³、非居民用气价格5.50元/m³。
本次拟建立三个价格阶梯,阶梯气价比为1:1.2:1.5,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300m³及以下(含300m³),价格为4.77元/m³;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301-400m³(含400m³),价格为5.72元/m³;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401m³以上,价格为7.16元/m³。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执行4.89元/m³。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为5.29元/m³。
对城区使用管道燃气低保户和特困户,执行每年减免5m³用气量。
(二)建立江源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1.联动范围。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实行联动。采购价格按照燃气企业采购全部气源(包括管道气源、LNG 、CNG等)加权平均价格确定。联动范围适用于主城区、乡镇通过公共管网销售燃气的地方。
2.联动周期。居民、非居民燃气终端销售价格以合同年进行联动。施行联动机制后,依据非居民配气量的变化,非居民燃气终端销售价格可调整为半年或采暖季、非采暖季进行联动。
3.联动方式。当气源加权平均采购价格累计超过上一周期的±5%时,启动联动机制。累计未达到±5%时,不作调整,顺延到下一周期疏导。居民用气联动价格上调设置幅度限制,原则上上调幅度不超过0.35元/立方米,超出部分可在下个联动周期予以疏导,下调幅度不限。居民用气价格下调和非居民用气联动价格不设幅度限制。
4.联动程序。区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燃气企业申请启动联动机制,也可依据购进气源价格变化情况直接启动联动机制,确定启动后,区价格主管部门按上述标准确定终端销售价格,不再开展定价听证程序,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公布并实施。当终端销售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影响居民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时,区价格主管部门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可暂时终止联动。
二、征求意见时间及反馈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十五天。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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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