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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区防汛抗旱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吉林省防汛条例》规定,按照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22年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江源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5月27日
附 件:
1、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江源区主要江河责任人名单
3、江源区水库责任人名单
4、江源区地质灾害责任人名单
5、江源区山洪灾害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