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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29  信息来源:组织部   收藏
白山市江源区域外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拓宽引才渠道,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集聚一批有经验、素质高、留得住的优秀人才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江源区实际,根据《白山市江源区域外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江源区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不限户籍 

  二、引进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备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乡科级领导干部优先考虑; 

  3.近3年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乡科级领导干部、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备高级职称、属于我区发展急需紧缺的或者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予引进: 

  1.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不同意调出的; 

  2.试用期未满的; 

  3.服务期规定不允许调动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的,经分析研判具体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引进); 

  5.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的; 

  6.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况。 

  三、引进流程 

  (一)个人申请。具备引进条件且有意向到江源区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需如实填写《江源区域外人才引进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证明或考核表、事业人员招聘登记表,教育卫生系统人员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以PDF形式发送至江源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邮箱。 

  联系邮箱:jyqrcb@163.com 

  联系方式:0439—3721259 

  (二)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对申请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其是否具备引进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全面查验。 

  (三)岗位匹配。根据申请人岗位意向、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情况,结合区内相关部门(单位)空编空岗情况,同申请人就安置事宜进行双向沟通,经申请人和推荐单位意见达成一致后,初步确定调入人员及岗位。 

  (四)组织考察。区委组织部对拟引进人才进行档案审查和资格考察,拟调入人员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调入资格。 

  (五)组织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六)进行公示。对通过体检的人员,在江源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不良反应的,经核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会议审议。公示结束后,将计划引进对象人选及岗位提交区委编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及岗位。 

  (八)调动入职。经公示、审议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由相关部门为引进人才办理组织人事手续,引进人才要配合履行相关手续。 

  四、组织管理 

  (一)引进人员原则上按原职级(岗位)享受工资待遇,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按现行干部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二)通过“域外人才引进计划”引进的人才需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不得离开江源工作,否则不为其履行任何组织人事等调动手续。 

  (三)“域外人才引进计划”在江源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区人社、编制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区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 

  五、咨询与解释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白山市江源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江源区委组织部人才办0439—3721259。 

    

  附件:江源区域外人才引进申请表 

    

    

  中共白山市江源区委组织部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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