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扶贫资金项目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扶办联〔2018〕84号)文件要求,经白山市江源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项目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
白山市江源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二楼(西侧)乡村振兴。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电话: 0439-3826089
中共白山市江源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