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公告栏

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08  信息来源:江源微刊   收藏
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来(返)白人员、 境内中风险地区、武汉及湖北来(返)白人员和 无症状 感染者管控工作的公告

  近期,境外疫情形势严峻,确诊人数持续攀升,境内“无症状”感染者增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新的不确定因素。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进一步做好境外来(返)白人员、境内中风险地区、武汉及湖北来(返)白人员和“无症状”感染者(指没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临床症状,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的人员,这些人员体内携带有新型冠状病毒,却还没有发病)的排查管控工作公告如下:

  1.本区居民凡境外、境内中风险地区和武汉及湖北等重点地区有家属、亲友、单位的,要及时转告本公告内容。

  2.境外人员如有来(返)白计划,需提前48小时向所属镇(街)社区、村屯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

  3.武汉及中风险地区人员(详见境内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小程序)如有来(返)白计划,需提前72小时向所属镇(街)社区、村屯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登记交通方式和抵白时间。

  4.湖北低风险地区人员如有来(返)白计划,需提前72小时向所属镇(街)社区、村屯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登记交通方式和抵白时间。

  5.对于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知情不报、故意隐瞒的公职人员给予严肃处理。请广大群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为了您和家人的自身安全,保持我区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动员亲友联系知情的境外未归人员、中风险地区、武汉及湖北低风险地区计划来(返)白人员,主动排查疫情传播地区旅居者(即境外返回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武汉及湖北低风险地区人员),宣传防控政策,了解人员动态情况,同时密切关注周围人员,发现情况并及时向镇(街)报告。

  江源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责任编辑:李志洁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