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白山市江源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的有关部署,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蔓延,做好全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严格落实白山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八个严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自2月9日零时起,对区内外地号牌车辆实施禁行措施,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禁行措施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白山市江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