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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2-07  信息来源:江源微刊   收藏
致区直机关外出返乡党员干部的一封信

区直机关外出返乡党员干部: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区委区政府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省委、市委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迅速启动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采取了坚决果断有效措施,举全区之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目前,由于我区春节期间探亲访友人员陆续返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仍然是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因此,节后外出返乡的党员干部要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协助居住地村(社区)做好自身及身边亲朋的居家隔离工作,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配合。按照科学防控要求,自外出返程到家之日起14日为隔离观察期,观察期满无任何症状可根据工作需要返岗。隔离期间自觉配合本单位、居住地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对您本人及家属的排查登记、体温检测、跟踪管理等,要如实报告情况,严格落实居家观察、隔离检查。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加强自我监测,做好家庭卫生环境的消杀工作。

  2.积极引导。外出党员干部要积极引导与自己一起外出返程的亲属和自己返程后亲密接触的亲朋实行居家隔离,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如发现体温出现异常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以便工作人员做进一步检测。

  3.加强防护。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严禁组织参与公众聚集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严禁串门、聚会、外出,养成常通风、勤洗手等良好个人生活和卫生习惯。

  4.做好宣传。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利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上级的决策部署,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稳定社会情绪,增强战胜疫情信心,凝聚起疫情防控强大合力!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自己应有贡献!

 

  中共江源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5日





责任编辑:李志洁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