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坚决整治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市纪委监委提出“6个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妄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制造、散布、传播谣言,给制假、造假、哄抬物价、扰乱社会秩序提供庇护。
二、严禁不服从市委统一指挥和调度,推诿扯皮,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瞒报、乱报、迟报和漏报疫情统计信息。
三、严禁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内部工作信息,通过微信、QQ等工具在网络传播,造成社会恐慌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严禁工作作风漂浮,应景造势,四处奔波亮相,增加防控一线基层干部负担。
五、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大型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参与聚餐聚会,未经审批报备擅自外出。
六、严禁参与抢购疫情防控物资,贪污、截留、挪用疫情防控款项和物资,在物资分配中优亲厚友。
监督举报电话:0439-12388。
中共白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白山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