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要求,特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江源区尚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为确保春节期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从武汉等重点地区返乡人员请务必做好自身防护,及时到所辖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社区进行登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并做好居家隔离。如有不适症状,做好防护措施后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江源区人民医院)就诊。
我区相关部门已做好一切应对疫情准备,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关于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区政府将实时公告。
江源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