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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吉林省贫困对象退出指南(2019修订)》要求,经村级自查、申请,镇级审核、公示,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砟子镇八宝村、砟子村、松树镇富兴村、汤河村、石人镇大石棚子村、湾沟镇齐心村贫困发生率、村集体经济收入、村办公场所等16项指标均已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现对以上6个贫困村出列进行公告。
监督电话:0439-3670277
白山市江源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