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及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白山市新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等5处矿井实施关闭的决定》(江源政发〔2018〕28号)、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白山万华矿业有限公司和顺煤矿实施关闭的决定》(江源政发〔2018〕52号)、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白山市育林孤儿院煤矿实施关闭的决定》(江源政发〔2018〕61号)。江源区域内的白山市育林孤儿院煤矿、白山市新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白山市江源区湾沟北山一号井、白山市万华矿业有限公司和顺煤矿、白山市吉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江源县砟子综合经营处西二井、江源县湾沟枫叶岭煤矿7处地方民营煤矿已决定关闭,为保障关闭民营煤矿职工合法权益,对关闭矿井未履行与区政府签定关闭协议中涉及的拖欠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和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事项的,将由江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受理有关投诉并依据部门职责进行依法处理。从公告之日起到2019年6月19日集中受理投诉,逾期不再受理。
投诉电话:0439-3721903
白山市江源区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