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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7  信息来源:   收藏
白山市江源区湾沟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白山市江源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吉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

  白山市江源区湾沟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拟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规模近期1.0万m3/d,远期2.0万m3/d。新建镇区污水管网25.195公里,管道直径DN400~DN800mm。拟建污水处理厂采用A2/O+MBR处理工艺,出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10399.99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项目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厂及配套工程、建(构)筑物土建和配套设施安装和环境绿化等。在建设施工期间,各项施工活动、运输和设备调试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废气、粉尘、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中以施工噪声和粉尘的影响最为突出。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恶臭物质,主要成份为硫化氢和氨;噪声主要潜污泵、鼓风机、冷却搭风机、脱水机等;固废主要为脱水后的干污泥等。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①在施工时,开挖土方应及时分层压实,并注意洒水降尘;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尽可能用蓬布遮盖,对运输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以免沿途洒漏,减少粉尘污染环境;在进出砂石料场的主要运输道路及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定期定时洒水,可有效地吸附装卸、运输砂石料产生的扬尘;在本项目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

  ②施工期废水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中污染物较简单,项目施工期使用企业的室外防渗旱厕,粪便水定期雇佣环卫部门清抽外运做农家肥;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和砂石的工程废水,这些废水应及时泵干,并经施工现场内修建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经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可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如用于施工现场在大风干燥天气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工程用水等。沉淀下来的泥浆可与建筑垃圾一并处理,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废水零排放。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前应充分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禁止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夜间作业,最大限度缩短施工期;施工设备必须采用先进合理施工机械,属低噪声设备,并定期保养、维护,合理选择施工方法、施工场界,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施工人员有义务随时警告行人注意安全,提示行人按指定路线通行。

  ④施工期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收集,收集后统一运至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废物等垃圾。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中;生活垃圾再收集运输过程中应搞好密闭,避免垃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得扬、撒、遗漏,以避免垃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应对分类回收的可利用废物分检归类,以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价值,逐步使其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搞好综合利用。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①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硫化氢和氨。对产生恶臭的格栅及提升泵房、污泥脱水机房等构(建)筑物进行封闭,臭气由风机引至除臭装置后排放。

  ②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如鼓风机等。项目建设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防噪隔声措施;厂区内的构筑物应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厂外居民居住区的位置;加强绿化带布设,以达到消声、降噪的目的。

  ③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脱水后的干污泥、拦污栅截留物和生活垃圾。栅渣及脱水污泥在厂内暂存并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经收集桶收集后,每天固定安排专人及时清理,最终处置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卫生填埋。

  ④工程完成后,定向营造以灌木、草坪为主体的多结构层次植物群落,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厂区绿化长效发挥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

  ⑤本建设项目对废气、噪声和固废的处理设施作为三同时检查项目,必须在项目投产前建成。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工程经济上可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其社会环境正效益大于工程建设中的不利影响,是一项保护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公用事业。本项目工艺先进,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能排放达标;在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后,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实施后,水污染物排放量将得到大幅削减,区域水环境质量得到较大的改善,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日内。

  五、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白山市江源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史殿斌

  电    话:04393728097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邵工

  电    话:0431-81864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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