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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3-10  信息来源:   收藏
松湾线和平村至沙金村道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吉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松湾线和平村至沙金村道路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改造
  道路改造工程起点为湾沟镇和平村,工程终点为沙金村,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为1979.5m。
  2、工程简介
  (1)工程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道路路面罩面工程(含改造和新建)、平整土路肩工程及修建边沟工程。
  工程规模:沥青路面罩面面积8689.64 m2;新建沥青路面面积3187.26m2;平整土路肩面积2969.23 m2;修建边沟95 m。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为277.37万元,建设期为5个月;资金来源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
  二、项目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施工期的废水、噪声、施工扬尘、固体废物和水土流失影响;运营期的汽车尾气、交通噪声的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治理措施如下:
  1、施工期
  (1)施工作业扬尘治理措施
  ①在施工时,路基应及时分层压实,并注意洒水降尘,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尽可能用蓬布遮盖,对运输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以免沿途洒漏,减少粉尘污染环境。
  ②粉状原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堆放应有蓬布遮盖。在进出砂石料场的主要运输道路及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定期定时洒水,可有效地吸附装卸、运输砂石料产生的扬尘。
  ③在本项目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沙土围栏,用土工布固定,并在其设截土、沙沟,工程完成后回填。
  (2)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有少量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中污染物较简单,主要是COD和SS,污染物浓度较低,项目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旱厕。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和砂石的工程废水,特点是悬浮物含量高,并含有一定的油污,这些废水应及时泵干,并经施工现场内修建的临时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经处理后的   施工废水可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如用于施工现场在大风干燥天气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工程用水等。沉淀下来的泥浆可与建筑垃圾一并处理,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废水零排放。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①本工程建设为减轻施工期对其造成的影响,施工噪声应尽量避开夜间的休息时间。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前应充分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禁止强噪声施工机械在昼间作业;最大限度缩短施工期。
  ③施工设备必须采用先进合理施工机械,属低噪声设备,并定期保养、维护,合理选择施工方法、施工场界,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 
  ④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在敏感点(如学校)附近车速要降至20km/h,禁鸣笛。
  ⑤对工程路段要有防护设施如禁行线、禁行灯、木桩标志等,其设置位置应远离路边0.5m处。
  ⑥对待危险的路段时,对附近居民宣传不得有儿童靠近逗留。
  ⑦施工人员有义务随时警告行人注意安全,提示行人按指定路线通行。
  (4)固废物治理措施
  ①施工期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收集,收集后统一运至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废物等垃圾。
  ②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中。
  ③生活垃圾再收集运输过程中应搞好密闭,避免垃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得扬、撒、遗漏,以避免垃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④应对分类回收的可利用废物分检归类,以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价值,逐步使江源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搞好综合利用。
  2、营运期
  (1)废气
  ①加强交通管理,抽查汽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②加强对道路的养护,使路面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减少沉降在路面上的尘粒。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栽种可吸收或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以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并做好绿化的维护工作。
  ③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应使用蓬布盖住货物,严格控制物料洒落。
  (2)废水
  禁止运送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该道路,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给排水系统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对路面排水系统进行运行清疏和维护,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3)噪声
  ①在道路绿化设计中结合区域总体规划,在满足道路交通性能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设计种植适合北方气候的草坪、灌木和树木。
  ②加强行车管理,在路段、路中设交通标志,限制夜间行车速度。
  ③提高工程质量,并加强道路的维修养护,保证施工质量和管理。道路检质员应跟随施工进度坚守岗位及时质检,保证路面的平整度,以减少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音对区域内的影响。
  ④大吨位货车由于载重量较大,禁止在居民区附近道路通行,应绕道行驶。
  (4)生态保护措施:
  定向营造以乔木、灌木为主体的多结构层次植物群落,配备专业人员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江源区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周围地区的生态景观和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本项目的建设对自然、生态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符合国家相应的环境标准要求,其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方面来看,本项目是合理可行的。建议本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逐项落实本道路建设各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强化环境管理,真正实现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五、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白山市江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于洋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湾沟镇
  电    话:13943901831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佳天国际新城南栋32H
  联 系 人:顾德顺
  电    话:0731-84227890
  七、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江源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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