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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1-1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白山市江源区神龙煤矿年产9万t煤炭生产提能项目公示

  受白山市江源区神龙煤矿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了《白山市江源区神龙煤矿年产9万t煤炭生产提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白山市江源区神龙煤矿年产9万t煤炭生产提能项目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白山市江源区大石人镇,位于白山市67°方位,与白山市直线距离13km。井田地理坐标:东经126°33′43″~126°35′ 09″,北纬41°56′00″~41°56′31″。本项目工业广场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山坡林地,西侧为恒基煤矿,北侧隔矿内道路为兴旺村。

  2、工程简介

  项目井田面积0.796km2,建设规模由现在的年开采6万t提高到年开采9万t煤,开采方式为井下开采。项目总投资为14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如下:

  地表塌陷对植被破坏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热风炉、采暖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煤、煤矸石堆场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各种设备、泵类等产生的噪声 及运输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各类固废物对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矿井涌水对地表水的影响;煤矸石自然、井下瓦斯爆炸及炸药库储存中发生的爆炸等事故。

  (1)生态环境

  地表塌陷对地形地貌、地面建筑物、地表植被等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经无名沟排入石人 河。矿井涌水经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井下降尘及厂区降尘,其余部分经无名沟排入石人河。项目工业广场低处设置导流槽,收集雨水排入工业广场周围截 洪沟内,沉淀后汇入无名沟。

  (3)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热风炉烟气、采暖锅炉烟气、粉尘及扬尘等。热风炉及热水锅炉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铲装、转运粉尘采取喷水降尘;项目 工作面采用刮板运输机装车运输,运输顺槽采用人力推车运输,地面经自制罐直接翻入贮煤场,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储煤场、灰渣场、矸石堆场进行封闭改造,并 对矸石堆场采取防渗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另外,对运煤及运矸石车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如车厢应有篷布、并保证适宜的湿度、限制汽车超载等,以避免由 于运输导致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可分为井下噪声源和矿井地面噪声源。井下噪声最大、作用时间最长的是通风设备产生的噪声;其次是爆破、装卸煤炭、运输等产生的噪声。地面噪声有影响的噪声源有空压机、通风系统风机、提升绞车等等,采取减震、消声措施,对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煤矸石、生活垃圾、灰渣、矿井涌水沉淀池煤泥、污水站污泥等,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风险事故

  本项目存在一定环境风险,比如煤矸石自燃、井下瓦斯爆炸及炸药库储存中发生的爆炸等事故,这将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危害,在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设计要 求,落实环评及安评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可将风险事故概率降至最低,将风险事故降至可接受水平 内。                                                 三、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 及报纸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 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    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白山市江源区神龙煤矿

  地    址:白山市江源区大石人镇

  联 系 人:张崇琦

  电    话:15143966698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683号

  联 系 人:贾欧

  电    话:0431-89655971

  六、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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