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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1-09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关于公开选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配备全省社区党建工作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组通字〔2011〕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社区党建工作活力,推动社区党组织服 务民生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拟结合社区换届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党组织副书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数量

  每个社区配备1名专职党组织副书记,全区共29名。

  二、选聘范围

  面向在江源域内居住、具有本地户籍的党员进行公开选聘,采取不定向报考形式,对任职岗位进行综合调剂。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思想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较强,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职业道德方面:热爱社区事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文化业务方面:熟悉党建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组织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谋划、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社区群众工作。

  (五)身体年龄方面:性格乐观、积极、自信、向上,身体健康;女45周岁以下,男55周岁以下。(周岁年龄以2011年7月28日为基准计算)

  (六)政治面貌方面:中共正式党员。

  (七)可适当放宽条件的情况:高校毕业生、江源域内具有国省营大型企业党务工作经历以及有一定基层党务工作经历的下岗失业党员,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岗位职责

  (一)协助社区党组织书记处理党建工作日常事务,制定社区党建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

  (二)负责为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区组织和各类党员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党务服务、扶贫济困、教育培训、就业指导等工作;

  (三)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的各项活动;

  (四)负责指导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五)负责与相关部门单位党建工作的沟通协调。

  五、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江源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各镇街、社区办公所在地发布公告。(2011年7月28 日至 8月3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8日至8月3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江源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区政府办公楼六楼)。

  报 名需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4)报名表3份及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同版照片4张;(5)证明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有效证件 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

  3、报名咨询电话:0439-3721176。

  (三)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会同各镇街党委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党建业务、时事政治等内容。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并列的人选全部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变等能力。面试时成立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等组成,负责考试和评分。

  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分别计分,再按各占40%、60%的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

  区委组织部会同各镇街组成考察组对入闱人选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民意测验、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个人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对人选是否胜任选聘职位做出评价,并形成考察报告。

  区委组织部召开部长办公会,在听取考察组对各人选考察情况汇报后,经讨论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七)公示和任职

  对最终确定的人选统一进行公示,经过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正式聘用

  在进行人选考察的基础上,每个社区确定1名拟聘人选,签订公益岗位用工协议,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培训后,确定工作岗位。进入组织考察并符合拟任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颁发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资格证书,资格证书三年内有效。

  六、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方面。正式聘用的社区党组织副书记,任职岗位要服从组织分配,由区委组织部进行统筹管理,由各镇街党委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 签,社区党组织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制度,经综合考核后,工作不称职的,取消选聘资格。对年度工作业绩不明显、工作能力差、群众不认 可、考核不称职的,按聘用合同和有关规定办理解聘、免职手续或依法予以辞退,并取消相应待遇,不再纳入管理范围,由其自主择业,社会保险关系随其转移。

  (二)报酬方面。聘用人员除享受江源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助外,由地方财政每月为其发放300元党务工作专项补贴。聘用人员比照就业困难人员享 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即按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聘用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要资金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七、有关要求

  面向全区公开选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区纪委监察局全程跟踪监督。选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认真按程序办事,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

  中共白山市江源区委组织部

  201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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