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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1-09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关于选聘松花石博物馆讲解员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委(党组),区委各部委室,江源工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为落实中央、省、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为了提升我区松花石产业发展水平,助推我区松花石产业发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区委研究同意,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松花石博物馆讲解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数量。在白山市范围内面向应、往届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选聘。人数3名,聘用期为3年。

  二、公告和相关要求

  1、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白山电视台、江源电视台、《长白山日报》、长白山网站、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

  2、报名地点:江源区委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并需提供近期同版二寸照片3张。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证明其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并在按期毕业后准时提交有效证件原件。

  三、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有大局观念,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艰苦朴素,模范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女性。年龄在2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身高1.60米以上,形象气质较好。

  3、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讲解工作经历、江源籍毕业生优先选聘。

  四、选聘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群众举荐、区领导推荐等方式报名。

  2、考试。考试按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试。由面试考官组成初试小组,通过查阅资料、自我介绍、交谈或即兴演讲等方式进行筛选,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2)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及格人员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和实践模拟形式进行。最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票决人选。

  3、差额票决及人选确定。在听取差额人选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通过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差额票决确定最终人选,与组织(人事)部门签订工作协议书,明确相关责任和权利,协议一经签订自动生效。

  4、岗前培训。区委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区旅游局、区松花石产业办、区松花石博物馆联合对讲解员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将讲解员安排到相应岗位开展工作。

  五、政策和待遇

  选聘的讲解员在工作期间应接受区委组织部与松花石博物馆的双重管理,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选聘的讲解员实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

  1、选聘期间,选聘的讲解员档案由区人才市场统一管理,户籍既可留在原籍,也可迁往工作所在地。

  2、选聘期间,按照《江源区关于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的意见》精神,由区财政统一拨付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600元,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区政府统一为选聘的讲解员办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各项保险个人须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统一代扣代缴。

  4、选聘的讲解员聘用期满后未能实现创业或自主择业,期满经考核为优秀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松花石博物馆同意、区委组织部审批后,可延长聘用期。延长 期间各项管理待遇保持不变,延长期限为3年。聘用期间,在区内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条件可适当放宽,予以优先考虑。

  选聘讲解员工作是区委、区政府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提升松花石产业整体实力和知名度,优化我区人才队伍结构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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