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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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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降职或免职的干部还能再提拔吗?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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