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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26  信息来源:   收藏
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干部岗位应怎么调整?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规定,干部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恢复健康后,参照原任职务层次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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