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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05  信息来源:   收藏
党员受党内警告处分后可否担任原职务

  我想请问,如果党员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还能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吗?

  答:应视不同情况处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党员,原来担任党内职务的,如果工作需要而又称职的,可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如果在本单位不适合再担任现职务的,可调整到其他单位任职。如果受到上述处分,工作又不称职的,可采取免职的办法,另行分配适当的工作,但不能视为纪律处分,而应视为正常的工作调动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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