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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1-05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江源区:强化举措 加强回访教育

  近年来,江源区纪委监察局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坚持把回访教育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整体格局之中,不断提升纪律审查综合效果。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一是坚持领导亲自抓。制订了《关于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制度》,建立了由分管领导亲自抓,案件审理室主任具体抓的回访教育工作机制。同时定期深入基层纪工委(纪检组),督促检查回访教育工作,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二是坚持分级负责。对局级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原则上由区纪委班子成员负责,对副局级以下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由案件审理室直接回访。

  二、讲求实效,做到“三结合”

  一是与抓处分决定执行相结合。为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江源区纪委在回访中更加注重对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如,区安委办及国土局的三名局级领导干部因责任事故被司法机关判处缓刑,按规定他们只能发生活费,但该局仍然发给他们全额工资。江源区纪委在回访中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给予纠正,起到了回访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与办理申诉相结合。坚持把回访教育的过程转变为耐心听取申辩、认真办理申诉的过程。如:某村党支部书记张某因违反林业政策被判刑而被开除党籍。对此,张某曾多次提出申诉,称自己是为集体办事,又不是为个人,这样处分是否过重?江源区根据他违纪违法事实,向他宣传林业相关法规和党纪条规的有关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教育,使他提高了认识。他说:“过去咱违反林业政策被开除党籍、判了刑,开始想不通,通过纪委同志的帮助和学习党纪条规,现在俺懂了,就是为集体办事也不能违法呀!”

  三是与干部考核相结合。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对待受处分的同志,而绝不是“一棍子打死”。对那些能改正错误和工作表现较好,成绩突出,并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积极向区委举荐。经过统计,两年来,江源区共有3名受行政撤职处分的副局级领导干部被重新重用。

  三、注重方法,提高质量

  一是注重掌握当事人思想状况,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改变失衡心态。对受处分对象提出的正确意见予以采纳,对认识错误不到位的人员,注重引导他们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纪律处分的合理性和改正错误的重要性。如区直单位一名副局级干部,在休息时间与他人打麻将赌钱,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同志对处分很不理解,认为是业余时间小打小闹玩一玩,又不是工作时间,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是小题大做,是组织上有意跟他过不去。在回访中,江源区纪委通过对照条规,摆事实,谈危害、挖根源,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谈心教育,使他对自己所犯错误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并对组织的帮助教育表示感谢。

  二是不拘泥形式,采用民主测评,对行政处分期满的干部进行教育。对受处分干部在受处分期间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找其工作单位的领导及同志了解情况、征求意见。然后再将搜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归纳,原汁原味地反馈给他们。藉此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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