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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0-23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开展“关爱教育”谈话活动

  江源区财政局按照江源区委、江源区纪委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共白山市江源区委办公室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源区2015年创建“江源廉信”宣教平台推动“关爱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源办发【2015】13号)文件要求,《中共白山市江源区委办公室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关爱教育”谈话活动的通知》(江源办发【2015】14号)文件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关爱教育”谈话活动,此次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谈话活动方式灵活多样,旨在解决机关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党纪政纪意识,廉政意识。

  一、精心组织 ,召开党委专题会议

  按照江源办发【2015】13号、江源办发【2015】14号文件精神,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5年财政局“关爱教育”工作,严明开展“关爱教育”谈话活动的重要意义,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谈话类型、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研究制定《江源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关爱教育”谈话活动实施方案》,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开展灵活多样的“关爱教育”谈话活动

  (一)发挥“江源廉信”平台桥梁作用,开展“关爱教育”谈话活动。

  根据江源办发【2015】13号、江源办发【2015】号14号文件精神,财政局党委班子成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注册并登陆“蓝信”,进入“江源廉信”平台,按照《“江源廉信”宣教平台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积极参加互动,关注平台各个板块,及时发表观点,建立江源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工作群,及时开展“关爱教育”集体谈话,开展节前预警提醒、廉政提醒等。

  (二)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关爱教育”谈话活动。

  2015年上半年,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共进行了6次谈话,分别是4次任前谈话,2次提醒谈话,谈话是在纪检组长、分管局长和科室负责人之间进行,取得了良好的谈话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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