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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9-06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收藏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调整全区机关津贴补贴标准的说明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区从2007年1月开始启动实施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区认真贯彻执行市里有关政策,妥善处理各种矛盾,总体上看,这项工作进展的比较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近期拟对区直机关现有津贴补贴标准做适当调整,请市政府审定。

  一、我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进展情况

  我区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办法经市政府批复后,从2007年1月份开始实施,取消了不合理的津贴补贴项目,对保留的津贴补贴项目进行了归并,统一了区直机关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2009年1月和11月,在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基础上对区直机关津贴补贴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的调整。至2012年7月1日,区直机关津贴补贴标准调整至月人均2,254元,年人均达到27,048元。

  区直机关在前四次规范提高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的同时,都同步考虑了事业单位等相关人员待遇。

  二、拟调整区直机关津贴补贴标准情况

  随着我区几年来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江源经济驶入了最好最快的发展新时期,各项事业长足发展,改革开放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今年江源财政收入能完成年初制定奋斗目标,有能力保障提高津贴补贴所需资金。按照月人均2594元提高区直机关津贴补贴标准。按此标准执行后,区直机关津贴补贴标准月人均达到340元。此次调整区直机关津贴补贴标准,也同步考虑区直事业单位等相关人员待遇,确保社会稳定。上述调整津贴补贴标准所需资金按现行经费保障政策的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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