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爱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爱林铁矿存在的两项重大事故隐患:
1、800m中段5号川5m、42m处帮顶破碎。违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地下矿山部分)第十九条: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设计采取支护措施。
2、885m中段回风巷152m处顶板破碎。违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地下矿山部分)第十九条: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设计采取支护措施。
上述两项重大事故隐患,该矿山按照制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要求,已整治到位,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规定,决定对白山市江源区爱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爱林铁矿上述重大事故隐患解除挂牌督办。
特此公告。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