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安全生产

江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28  信息来源: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   收藏
关于对吉林省钰龙矿业有限公司大石棚金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公告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执法二处对吉林省钰龙矿业有限公司大石棚金矿进行联合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

1.矿井绘制的+770m中段平面图废弃井巷的位置与实际不符,图上未标记北翼主要通风机硐室通道正下方废弃井巷的位置(位于0号与1号勘探线之间)。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地下矿山部分)第(四)项:地下矿山现状图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5.采空区和废弃井巷的位置、处理方式、现状,以及地表塌陷区的位置与实际不符。

2.矿井未按设计要求的处理方式,对+770m中段北翼主要通风机硐室通道正下方采空区(位于0号与1号勘探线之间)进行处理。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地下矿山部分)第(十七)项:未按设计要求的处理方式或者时间对采空区进行处理。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判定上述2项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规定,决定对吉林省钰龙矿业有限公司大石棚金矿上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实施挂牌督办。

整改期间,禁止井下一切生产作业活动,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开展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待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毕,解除挂牌督办后方可恢复井下生产作业活动。

特此公告。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