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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份行政执法事后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31     信息发布人: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

一、2024年3月16日,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白山市江源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排查和七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江源安委会〔2024〕2号)文件,对白山市利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石棚金矿进行“干部+专家”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安全生产检查制定未明确检查周期;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事故等级未结合本矿实际进行事故等级分级;

3.应急救援预案未按GB/T29639-2020编制导则要求进行矿山周围应急救援资源进行调查、没有应急救援资源调查报告;

4.2024年度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进行评审、未公布;

5.采矿单项工程设计(矿上编制的采掘作业规程)内容不完善没有设计说明书、地质概况。设计断面、支护方式、炮眼布置等相关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

6.本矿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部分内容工种与岗位不一致;

7.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无统一、无规范的充电装置,无库存(备用);

8.钢丝绳安全系数校验不符合要求,未按钢丝绳检测数据进行校验,校验参数来源不明确;

9.供电系统图不清晰,油浸变压器标注在井下,技术参数不全;

10.无供电系统漏电保护检查、试验记录;

11.绞车各种保护检查记录不符合要求,未对各项保护进行逐项检查、试验;

12.钢丝绳检查不符合要求,应确定几处经常磨损比较严重的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3.井下+568、+679两处水泵房供电系统保护接地安装不符合要求,特别是+679水泵房供电系统未安装主接地极;

14.+644采场局扇为对旋式风机,只安装一个开停传感器,不能保证当有一台电动机发生故障后能及时上传风机运行状态,影响风机正常供风。

责令企业限期4月18日前整改完毕。

 

二、2024年3月18日,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停产停工矿山安全管理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4〕5号)文件要求,对白山宝吉滑石有限公司进行复工建设验收检查工作,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施工方应急演练救护协议装订错误;

2.施工方应急预案到甲方备案;

3.只有设计供电图没有现场实际供配电图;

4.多功能气体检测仪备用量不足;

5.地表风机电气开关没有接地;

6.井下工作地点无应急联络电话;

7.斜坡道照明欠缺,无限速和行人不行车警示牌;

8.井底水仓独头巷道超过20米,未供风。

责令企业限期3月20日前整改完毕。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3月20日复查,以上8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三、2024年3月21日,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停产停工矿山安全管理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4〕5号)《白山市江源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排查和七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江源安委会〔2024〕2号)文件要求,对白山山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红石石灰岩矿进行复工生产验收检查,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矿山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应结合本矿实际重新修订;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应以红头文件下发;未制定极端天气紧急停产撤人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使用专项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

2.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应按照财资[2022]136号文重新修订;

3.发包方技术交底缺少地质、测量工程师签字确认;

4.2024年应急演练计划未以红头文件下发,领导小组未明确人员,2024年度演练计划缺少1次现场处置演练;应急预案内人员变动未更新,应在变更后重新进行发布;

5.矿山救护协议过期(2024年3月19日到期);

6.矿区现场有2台挖掘机未填入设备台账,应将所有设备均填写到台账内,统一管理;

7.2024年度开采计划无编制、审批意见及人员签字;

8.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负责人与采矿技术员岗位责任矛盾;

9.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名称不规范;

10.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编制内容不完善;

1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无技术职责、无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12.地形地质图无钻孔资料:矿区地质剖面没有标注名称。

责令企业限期3月25日前整改完毕。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3月25日复查,以上12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四、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3月12日对弘宝煤矿开展计划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矿存在以下问题

1. +88m排水坑未设置防护栅栏。                            

2. +280m暗主井绞车绳道有浮货。                           

3. +280m暗主井绞车硐室内变频柜后侧有杂物。                           

以上3项隐患整改完成。

 

五、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3月15日对泰源煤矿开展计划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矿存在以下问题

1. 监测监控运行日志记录未填写年份。                       

2. 调度室悬挂监控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模糊不清

以上2项隐患整改完成。

六、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3月26日对佳德源煤矿开展计划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矿存在以下问题

1. +300m变电所电缆沟有杂物。                 

2. +100m机电水泵联合硐室电缆沟盖板不严。               

3. +300m变电所双回路电缆标志牌中,用途一栏标注不明确。               

4. 暗主井绞车道+225m以上50m处有一处电缆盘圈。               

以上4项隐患整改完成。

七、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3月14日对鑫达煤矿开展计划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矿存在以下问题

1. 矿井+445m车场右帮有浮石;               

2. +506m临时排水点、地面变电所绝缘手套、绝缘靴检测超期(下次检测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               

3. 主井天轮检查记录中未体现天轮绳槽衬垫磨损量的具体数值或与钢丝绳绳径的比值。    

以上3项隐患整改完成。

八、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3月6日对信诚煤矿开展计划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矿存在以下问题

1. +225m车场上部拖绳辊转动不灵活;               

 2. +225m运输巷及+200m运输巷水沟淤堵局部积水;                

 3. +418m电机车撒砂装置失灵(矿井处于通风排水状态该电机车未使用待允许隐患整改前改正);                  

 4. +418m暗主井绞车硐室内有一台灭火器腐蚀严重橡胶管断裂;                

 5. 矿井《运输轨道检查记录》未明确检查周期。

以上5项隐患整改完成。

九、2024年3月1日,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白山市江源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排查和七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江源安委会〔2024〕2号)文件,对吉林家和木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2024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不全面,缺少针对性;

2.未见安全活动日活动开展记录;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调整后未及时更新。

十、2024年3月4日,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白山市江源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排查和七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江源安委会〔2024〕2号)文件,对吉林中加雪糕棒制造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应急疏散演练签到表上缺少时间记录;

2.有限空间专项培训方案缺少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3.安全生产制度汇编中缺少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4.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中审批人员未填写审批意见。

 

十一、2024年3月5日,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白山市江源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排查和七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江源安委会〔2024〕2号)文件要求,对白山市江源区承天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未出正式文件;

2.2024年春季安全生产会议缺少影响记录;

3.未制定2024年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4.未制定2024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责令企业限期3月15日前整改完毕。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3月18日复查,以上4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十二、2024年3月6日,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白山市江源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排查和七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江源安委会〔2024〕2号)文件,对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江源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2024年度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培训计划不完善;                          

2.2024年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及时更新;             

3.1月份应急救援演练未登记在册;

 

十三、2024年3月11日,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白山市江源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排查和七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江源安委会〔2024〕2号)文件,对吉林工学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未制定2024年度有限空间专项培训计划;                                                              

2.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更新;          

3.复工复产培训未留存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