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9月20日,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通知》(江源应急发〔2023〕34号)文件要求,对白山市江源区老岭宝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干部+专家”安全生产检查,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注册安全工程师正在申请注册中;
2、完善管理制度,不符合矿山企业实际的删除;
3、现场未见安全教育培训照片;
4、乙方安全培训签到簿无从业人员工种信息,甲方安全教育培训签到簿未明确每天培训具体时间;
5、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台账无提取标准和提取额;
6、矿上250KW变压器下需做防火处理;
7、完善1120平洞内的警示标志。
责令企业限期10月7日前整改完毕。
二、2023年9月21日,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通知》(江源应急发〔2023〕34号)文件要求,对山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红石石灰岩矿开展“干部+专家”安全生产检查,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现场未见副矿长张玉伟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乙方机电技术人员证书;
2、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应更改为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应分别建档;
4、未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周期和排查人员构成和检查办法及内容;
5、安全管理协议应明确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6、应急演练方案未按要求完善相应内容。
责令企业限期10月8日前整改完毕。
三、2023年9月21日,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通知》(江源应急发〔2023〕34号)文件要求,对白山市利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石棚金矿+568以下深部探矿开展“干部+专家”安全生产检查,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台账无费用提取标准和每月提取额;
2、未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检查频次和检查人员构成情况;
3、发电机实验记录结论不细,应增加输出电压与频率;
4、钢丝绳系数检验有结果无计算标准;检查的直径精度不够。
责令企业限期10月8日前整改完毕。
四、2023年9月22日,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通知》(江源应急发〔2023〕34号)文件要求,对白山市佳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圣铁矿开展“干部+专家”安全生产检查,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单位不应含施工单位人员;
2、应急演练缺总结,演练评估需要完善;
3、井口处应设置入井风险告知牌;
4、排土场下部未设置挡墙;
5、地面配电室缺应急照明。
责令企业限期10月9日前整改完毕。
五、2023年9月22日,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通知》(江源应急发〔2023〕34号)文件要求,对白山市江源区虹兴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头道阳岔铁矿开展“干部+专家”安全生产检查,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670中段交叉路口处无指示标志;
2、暂时停工巷道个别巷道未封闭,已封闭的未悬挂警示牌;
3、500KW发电机无开机试验记录;
4、已掘进、计划掘进的巷道名称、规格要在图上标注;
5、应急演练水灾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缺少(总结)评估;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缺少参演人员签到簿。
责令企业限期10月10日前整改完毕。
六、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9月6日对鑫达煤矿开展计划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矿存在以下问题
1. 矿井地面主通风机开关柜电流表损坏;
2.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矿井通风模拟图未更新。
以上2项隐患整改完成。
七、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9月18对白山市江源区鑫达煤矿开展计划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矿存在以下问题
1. 矿井未编制停工后通风排水期间现状风险辨识报告;
2. +275m3#水泵检查时未提供安全检测检验报告;
3. +418m3#水泵检查时未提供安全检测检验报告;
4. 补回风井绞车JYB-30×1.4(现工作面处于停工状态)检测检验报告检测日期为2022年9月20日报告下次应检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
5. 井下+418m水泵房主排水泵馈电开关未进行漏电保护试验;
6. 暗主井绞车钢丝绳末端100m有锈迹。
以上6项隐患整改中。
八、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9月11对白山市江源区弘宝煤矿开展计划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矿存在以下问题
1. +280m运输巷有4个隔爆水袋破损。
2. +120m水泵硐室电缆穿墙套管封堵不严。
3. +120m候车硐室照明灯损坏。
4. +280m运输巷浮货未清理。
5. +280m暗主井绞车电气系统图未悬挂在暗主井绞车硐室内。
以上5项隐患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