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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山市江源区承天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 6t/h 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5-24     信息发布人:审批科

江源环审发[2022]05号

白山市江源区承天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白山市江源区承天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 6t/h 生物质锅炉项目审批申请》和委托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原则同意你单位扩建白山市江源区承天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 6t/h生物质锅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城墙街道七岔村白山市江源区承天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锅炉房内。该项目东侧为粮囤,南侧为生产厂房,西侧为厂界,厂界外为村路,北侧为酒糟储存库,距离锅炉房最近的居民为西南侧 73m 处的七岔村居民。厂区东侧和北侧均为林地,南侧临路,道路南侧为西南岔河,西侧为七岔村居民,最近距离约为 10m。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将原有 6t/h 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改造现有脱硫除尘设施,(1)锅炉改造:本次将锅炉房内原 6t/h 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用于厂区冬季(12 月-次年 2 月末,约 100d)生产用热和生活用热,现有 4t/h燃煤锅炉用于厂内夏季(3 月初-11 月末,约 250d)生产用热。(2)改造脱硫除尘设施:厂区内锅炉房现状采用“湿式脱硫+布袋除尘器”对锅炉烟气进行脱硫除尘,由于设备老化,本次将其改造为“多管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镁法脱硫塔”,两个锅炉共用一套脱硫除尘设施,共用一根排气筒。两台锅炉不可同时运行。项目总投资:140 万元,环保投资:71万元。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控制该项目运营期废水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该项目运营期锅炉排污水作为脱硫系统补充水、灰渣调湿及洒水抑尘用水全部回用,脱硫废水可回用于灰渣调湿, 严禁直接外排。保护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二)控制该项目运营期废气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该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锅炉烟气和贮存系统扬尘,该项目锅炉烟气采取“多管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镁法脱硫塔”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经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该项目灰渣储库会产生扬尘。采取有效措施:灰渣储库为半封闭场所,有效设置防尘墙,及时覆盖并定期洒水等,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保护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三)控制该项目运营期产噪设备的噪声强度,该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锅炉房内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定期保养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转状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强度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保护项目所在地周围声环境质量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

  (四)合理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该项目固体废物包括锅炉灰渣、布袋粉尘和脱硫废物。锅炉灰渣和布袋粉尘储存在灰渣储库内,锅炉灰渣可用作肥料,布袋粉尘外卖用于制砖,脱硫废物暂存在氧化镁储库内,外卖用于制作建筑材料。做好固废物的分类管理,加强固废物的收集和临时贮存,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作为施工场地降尘用水,严禁外排。

  (六)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的要求施工建设,不得擅自更改。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如建设内容、地点、规模等发生改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五、请江源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