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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规范用语
发布时间:2020-12-15     信息发布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行政执法规范用语

1.亮明身份:您好!我们是XX局的执法人员XXXX,执法证号分别是XXXX。今天要对XX情况进行行政检查。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出示执法证件),请过目。

2.告知回避权:根据规定,您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从而影响到本案的公正办理,可以申请我们回避。您是否申请回避?

3.告知执法检查事项:我们根据XX(工作计划或者举报投诉、部门移送等线索),现依法对您(你单位)的XX现场进行执法检查。根据XX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您(你单位)有义务配合我局的行政检查。请作好配合检查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协助检查。

4.告知配合义务:我们将向您了解与XX工作有关的情况,请据实回答相关问题,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要求提供材料:根据XX(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等规定),请您提供XX(证件、材料)。对涉及您(你单位)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我们将依法保密,谢谢配合。

6.相对人或其他人对执法现场录音录像时:只要不妨碍执法活动,您可以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如实录音录像记录,也可通过网络等上传分享您的音像记录,但不能掐头去尾、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7.要求签字确认笔录:这是我们按照刚才的交谈所制作的笔录,请您核实一下笔录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笔录无误,请在此处签署“上述共×页笔录,我已看过,记录属实”的意见和姓名、日期。如笔录有误,请指出,我们将予以更正。

8.确认送达地址:为便于您及时收到相关文书,请您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我们将根据您填写的地址寄送相关执法文书。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行政许可全过程程序。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请及时书面通知我单位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及时送达,您(你单位)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9.检查结果通报:非常感谢您(你们)对我局行政检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向您(你单位)进行通报:XX。谢谢您的配合,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