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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
发布时间:2024-11-19     信息发布人:江源区民政局

填报单位:(公章)江源区民政局 填报时间:2024年11月19日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

主要执法依据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门户网站

1

白山市江源区民政局

法定

行政执法机关

一、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慈善组织进行登记及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社会救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法对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四、对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收养登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五、依法对殡葬行为进行检查, 监管殡葬管理法规、规章规定行为。

六、负责行政区划工作, 依法与界桩或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管理、运行进行监督。

七、依法对婚姻登记进行监督检查。八、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殡葬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

例》《地名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

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婚姻登记条例》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

《吉林省地名管理规定》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吉林省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专

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白山市江源区德泰大街与御砚路交汇处4227号

0439-

3722402

填表人: 鞠佳诺  联系电话: 19904399555

注:1.单位名称:应填写规范全称;

2. 单位类别:应填写“法定行政执法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执法职责和权限:仅填写与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职能职责内容,要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权力事项进行简要归纳,并明确执法事项权限范围;

4. 主要执法依据:填写法律、法规以上的执法依据具体名称。

 

初审:鞠佳诺    复审:乔茹萍    终审:赵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