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运输行业 元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水路等行 一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计划。
(二) 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 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陆路、水路交通运输枢 纽规划和管理。
(三) 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工作。指导和监 督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 实施;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车行 业管理工作。
(四) 承担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责任,指导水上交通管 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管 水域和水上交通安全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和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工作。
(五) 负责全区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 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对全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 行调控,承担交通战备工作。
(六) 承担区委 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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