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交通运输局服务指南目录
1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县乡村道)
2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县乡村道)
3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县乡村道)
4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县乡村道)
5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县乡村道)
6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县乡村道)
7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许可(县乡村道)
8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县乡村道)
9 涉及国省道施工活动的许可
(一)事项名称: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县乡村道)
实施主体:江源区交通运输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申报材料:
1.路政许可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及工程设计图。
受理条件:
1.已取得相关公路设施管理人同意和相关土地使用手续;
2.设计和施工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不危及公路安全(情况复杂、特殊的,须通过专家论证);属于跨越公路的电讯、广播、电力线路的,导线距离路面的垂直高度不低于七米;
3.与公路建设计划和规划相协调。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现场踏查、专家论证办理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0439-3829016
(二)事项名称: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实施主体:江源区交通运输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
申报材料:
1.路政许可申请表;
2.车货名称、重量、尺寸及总体轮廓图;
3.运输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厂牌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
4.货物运输的起迄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受理条件:
1.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运输的,向该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439-3829016
(三)事项名称: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县乡村道)
实施主体:江源区交通运输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申报材料:
1.路政许可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及工程设计图;
3.按不低于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改建公路的方案。
受理条件:
1.属于“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项目;
2.修复、改建公路的方案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情况复杂、特殊的,须通过专家论证);
3.施工不危及其他公路设施的安全;
4.与公路建设计划和规划相协调。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现场踏查、专家论证办理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0439-3829016
(四)事项名称: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县乡村道)
实施主体:江源区交通运输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
申报材料:
1.路政许可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及工程设计图。
受理条件:
1.不能通过其他道口绕行确需增设新的道口;
2.设计和施工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不危及公路安全(情况复杂、特殊的,须通过专家论证);
3.与公路建设计划和规划相协调。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现场踏查、专家论证办理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439-3829016
(五)事项名称: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县乡村道)
实施主体:江源区交通运输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申报材料:
1.路政许可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及工程设计图。
受理条件:
1.设计和施工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不危及公路安全(情况复杂、特殊的,须通过专家论证);
2.与公路建设计划和规划相协调。属于高速公路广告设施的,还应符合省高速公路广告设施设置规划;
3.属于高速公路广告设施的,还需经广告经营权人同意。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现场踏查、专家论证办理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0439-3829016
(六)事项名称: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县乡村道)
实施主体:江源区交通运输局
设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报材料:
1.路政许可申请表(应包括砍伐树木的数量、种类、胸径、蓄积量、出材量和所在路段的具体里程桩号);
2.树木产权人同意的证明及林权证;
3.砍伐设计和绿化更新设计。
受理条件:
1.对病残树木进行间伐或者建设需要;
2.砍伐施工不损坏公路设施,不影响交通安全;
3.树木产权人同意;
4.同意及时补种或交纳补种费用。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现场踏查、专家论证办理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0439-3829016
(七)事项名称: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县乡村道)
实施主体:江源区交通运输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申报材料:
1.路政许可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及工程设计图。
受理条件:
1.与公路管理机构协商一致,涉及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2.拟建设施与公路建设规划和计划相协调,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不妨碍安全通行视距,不遮挡公路标志、信号灯;
3.新建跨越公路电讯、广播、电力线路时,导线距离路面的垂直高度不低于七米;
4.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确保施工安全;5.在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非公路设施的,应当按省有关规定缴纳公路占用费。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现场踏查、专家论证办理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439-3829016
(八)事项名称: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县乡村道)
实施主体:江源区交通运输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申报材料:
1.路政许可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及工程设计图。
受理条件:
1.已取得相关公路设施管理人同意和相关土地使用手续;
2.设计和施工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不危及公路安全(情况复杂、特殊的,须通过专家论证);属于跨越公路的电讯、广播、电力线路的,导线距离路面的垂直高度不低于七米;
3.与公路建设计划和规划相协调。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现场踏查、专家论证办理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咨询电话:0439-3733498
(九)事项名称:涉及县乡村道施工活动的许可
实施主体:江源区交通运输局
设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申报材料:
1.路政许可申请表;
2.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3.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4.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受理条件:
1.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4.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5.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6.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7.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现场踏查、专家论证办理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439-3829016
(十)货运车辆年度审验所需材料
1、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行车证原件
3、营运证正、副本原件
此项业务不收费
承诺时限:即办件 联系电话:3829016
(十一)出租车车辆年度审验所需材料
1、行车证原件
2、营运证正、副本原件
3、车辆保险单原件(商业险:第三者20万,司乘每座10万)
4、营运车辆车容车貌(顶灯、计价器、车门字、车外貌)
此项业务不收费
承诺时限:即办件 联系电话:3829016
(十二)办理服务监督卡所需材料
1、上岗证(原件)
2、营运证(原件)
3、驾驶员照片1寸白底1张
此项业务不收费
承诺时限:即办件 联系电话:3829016
(十三)补发从业资格证所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驾驶证复印件一份
3、2寸白底彩照带身份证号3张
此项业务不收费
承诺时限:即办件联系电话:3829016
(十四)客车年审需要的材料
1、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记录单
2、道路运输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
3、客运类型划分等级评定报告单
4、客车类型划分等级评定申报档案
5、客运车辆年度审验记录表
6、客运车辆检测结果通知单
7、客运承运人保险单,每座不低于40万。
8、行车证
此项业务不收费
承诺时限:即办件 联系电话:3829016
(十五)换发从业资格证所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驾驶证复印件一份
3、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寸白底彩照带身份证号3张
5、继续教育学习记录
此项业务不收费
承诺时限:即办件 联系电话:3829016
(十六)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此项业务不收费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3829016
(十七)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许可
1、《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许可申请表》;
2、企业工商执照、法人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章程文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委托书;
5、银行出具的运营资金证明;
6、经营场所、停车场地的房产地产证明或房产地产租赁协议;
7、经营方案和管理制度文本、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登记表格;
8、管理人员经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的证明;
9、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学历或职称证书及复印件;
10、经营规模(车辆数)说明;
11、经营模式的说明;
12、可行性研究报告;
13、管理与服务承诺;
此项业务不收费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联系电话:3829016
(十八)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1、《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
2、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3、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5、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6、工商营业执照
此项业务不收费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联系电话:3829016
(十九)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1、《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4、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5、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6、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7、工商营业执照
此项业务不收费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3829016
(二十)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许可
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有符合城市人民政府要求的运营资金、运营车辆、场站设施
3、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驾驶员、调度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4、有合理、可行的经营方案
5、有健全的客运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运营管理制度
申请线路经营许可应当符合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规定的线路运营方案要求。线路运营方案应当包括线路运营协议条款、客运设施管理、运营车辆及人员、服务要求、经营期限等内容。
此项业务不收费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联系电话:3829016
(二十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中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局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
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6、教学车辆技术条例、车型及数量证明
7、教学车辆购置证明
8、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9、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其中还就提交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此项业务不收费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3829016
(二十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7、工商营业执照
此项业务不收费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3829016
(二十三)出租汽车更新办理营运证所需材料
1、到江源区交通运输局审批科办理营运证明(旧档案)
2、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行车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驾驶员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保险单(第三者20万,司乘每位10万)(原件及复印件)
8、车辆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9、车辆照片(左前方45度,3寸3张,6寸一张)
10、驾驶员照片1寸白底2张
此项业务不收费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3829016
(二十四)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单位)
1、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工商营业执照
4、行车证复印件
5、驾驶证、上岗证复印件(同一人)
6、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7、购车发票复印件
8、车辆合格证复印件
9、车辆检测报告单及复印件
10、车辆照片(左前方45度,3寸4张,6寸1张)
11、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总质量超过3.5吨)
12、GPS安装单,并已上传到省货运车辆监控平台(总质量超过12吨)
转籍车辆需转籍单。过户车辆需过户变更单。
此项业务不收费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3829016
(二十五)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个人)
1、身份证、行车证复印件(同一人)
2、驾驶证、上岗证复印件(同一人)
3、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4、购车发票复印件
5、车辆合格证复印件
6、车辆检测报告单及复印件
7、车辆照片(左前方45度,3寸4张,6寸1张)
8、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总质量超过3.5吨)
9、GPS安装单,并已上传到省货运车辆监控平台(总质量超过12吨
10、工商营业执照
转籍车辆需转籍单。过户车辆需过户变更单。
此项业务不收费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382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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