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公安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 |
序号 |
首违处罚事项名称 |
首违不罚的依据 |
首违不罚的情形 |
实施机关 |
部门 |
1 |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公安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 |
在没有造成严重拥堵或者事故后果的情形下,不予处罚。 |
公安机关 |
交警支队 |
2 |
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公安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 |
在没有造成严重拥堵或者事故后果的情形下,不予处罚。 |
公安机关 |
交警支队 |
3 |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公安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 |
在没有造成严重拥堵或者事故后果的情形下,不予处罚。 |
公安机关 |
交警支队 |
4 |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公安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 |
在没有造成严重拥堵或者事故后果的情形下,不予处罚。 |
公安机关 |
交警支队 |
5 |
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公安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 |
在没有造成严重拥堵或者事故后果的情形下,不予处罚。 |
公安机关 |
交警支队 |
6 |
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公安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 |
在没有造成严重拥堵或者事故后果的情形下,不予处罚。 |
公安机关 |
交警支队 |
7 |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安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 |
在没有造成严重拥堵或者事故后果的情形下,不予处罚。 |
公安机关 |
交警支队 |
8 |
驾驶证丢失期间驾驶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公安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 |
在没有造成严重拥堵或者事故后果的情形下,不予处罚。 |
公安机关 |
交警支队 |
9 |
驾驶证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公安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 |
在没有造成严重拥堵或者事故后果的情形下,不予处罚。 |
公安机关 |
交警支队 |
10 |
外国人非法居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
1.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开始原因为监护人和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未尽到监护义务。
2.违法行为人:未成年,持续违法到16周岁不到18周岁。
3.已满16周岁后,在违法行为持续期间无再次入境出境行为。 |
公安机关 |
出入境管理局 |
11 |
未按规定办理外国人出生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未登记超过规定时限三日以下,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 |
公安机关 |
出入境管理局 |
12 |
携带出户未给犬只佩戴犬只识别牌的(市区) |
《白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1、首次违法;
2、情节轻微;
3、及时纠正;
4、其他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
公安机关 |
机动治安支队 |
13 |
携犬出户未用长度1.5米以下且不具有伸缩功能的犬绳控制犬只的(市区) |
《白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1、首次违法;
2、情节轻微;
3、及时纠正;
5、其他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
公安机关 |
机动治安支队 |
14 |
携带犬只未避让他人的(市区) |
《白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1、首次违法;
2、情节轻微;
3、及时纠正;
6、其他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
公安机关 |
机动治安支队 |
15 |
未即时制止犬只吠叫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市区) |
《白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1、首次违法;
2、情节轻微;
3、及时纠正;
7、其他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
公安机关 |
机动治安支队 |
16 |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市区)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
1、首次违法;
2、情节轻微;
3、及时纠正;
4、其他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
公安机关 |
机动治安支队 |
17 |
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
1、首次违法;
2、情节轻微;
3、及时纠正;
4、其他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
公安机关 |
治安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