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
为加快推进江源区县域商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县域商业建设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2)16号)精神,结合江源区实际,公开遴选统筹改造江源区6个乡镇商贸中心。现将公开遴选江源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及建设标准
(一)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1.支持方向。统筹升级改造6个乡镇商贸中心:石人镇商贸中心、湾沟镇商贸中心、松树镇商贸中心、大阳岔镇商贸中心、砟子镇商贸中心及大石人镇商贸中心。
2.建设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对确定为镇级商贸中心的市场主体实施作业场地和服务升级改造。作业场地改造可补助室内简易装修、实现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经营;服务功能升级,主要支持补助购买商品排列展示架、购物筐或购物车、电子收款机(POS机)、电脑、打印机、冷(冰)柜等设备设施;中(小)型打包机、真空塑封机等 初级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商品进、销、存信息管理服务系统(ERP)等。
二、项目实施周期和补贴标准
(一)实施周期。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乡镇商贸中心实施周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补贴标准。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每个不超过4万元。
三、项目划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补贴金额(万元) |
1 |
江源区乡镇商贸中心改造项目 |
石人镇商贸中心改造项目 |
4 |
湾沟镇商贸中心改造项目 |
4 |
||
松树镇商贸中心改造项目 |
4 |
||
大阳岔镇商贸中心改造项目 |
4 |
||
砟子镇商贸中心改造项目 |
4 |
||
大石人镇商贸中心改造项目 |
4 |
||
|
|
共计 |
24 |
四、基本申报条件
2.申报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五、申报程序
(一)遴选公告发布。本次遴选公告在江源区人民政府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发布。发布网址:http://jy.cbs.gov.cn/ztzl/xysytxjs/。
1.获取《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的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线上免费获取;
3.方式:凡有意参加项目的企业可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83457446@qq.com)线上获取《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为主题,邮件由代理机构收取成功后,《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将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各企业的发件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须备注联系方式)、《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备注联系方式),单位负责人直接申报的无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二)申报。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填报和准备项目申报材料,与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3日13时30分。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301会议室。
(三)评审。江源区商务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出具评审结果。
(四)公示。江源区商务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公示。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提出资金安排方案,下达奖补资金。
六、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遴选人信息
名称:江源区商务局
地址:白山市江源区
联系方式:0439-372294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电商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曹舒萍
联系方式:1323445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