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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贯彻省市推进供给侧...2016-12-01

 
  江源政发〔2016〕39 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贯彻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贯彻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
  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打好发展“组合拳”,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求破,打破路径依赖,厚植发展优势...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三五”期...2016-12-01

 
  江源政办发〔2016〕10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现将《“十三五”期间江源区农村厕所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十三五”期间江源区农村厕所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江源区农村厕所改造工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2016〕60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11项行政...2016-11-30

 
  江源政发〔2016〕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参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决定,经区八届政府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11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同时公布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在今后实际工作中,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因国家、省、市行政审批项目调整、法律法规修改、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各有关部门需要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目录进...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无...2016-11-25

 
  江源政办发〔2016〕9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吉林省血液管理条例》、《白山市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我区无偿献血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无偿献血工作相关事项及献血指标通知如下:
  一、无偿献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预防遏制艾滋病经血液途径传播的重要措施,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加强宣传力度,认真组织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无偿献血计划指标,保证临床...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无...2016-11-25

 
  江源政办发〔2016〕9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吉林省血液管理条例》、《白山市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我区无偿献血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无偿献血工作相关事项及献血指标通知如下:
  一、无偿献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预防遏制艾滋病经血液途径传播的重要措施,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加强宣传力度,认真组织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无偿献血计划指标,保证临床...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山市江源区国有...2016-11-25

 
  江源政办发〔2016〕107号
  各相关镇(街),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有效解决3314套住房未分配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改工作目标
  加快棚改居民回迁安置进度,确保3314套棚改房源分配安置率达到100%。
  二、整改时限
  2016年12月25日
  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一)责任主体: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郭健刚
  (二)实施主体:白山市江源区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责 任 人:郝丽萍
  三、整改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区长为组长,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直相关...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黄标车”实施...2016-11-25

 
  江源政办发〔2016〕106号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根据《白山市江源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12月7日起对“黄标车”实施限行、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和谐大街全程实施“黄标车”限制通行措施,限行时间为早7:00至晚19:00。
  二、在江源大街法院道口至白山市第二十中学江源大街0公里处出城口范围内实施“黄标车”禁止通行措施。
  三、限行、禁行工作由区公安交警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江源区...2016-11-25

 
  江源政办发〔2016〕105号
  各相关镇(街),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白山市江源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白山市江源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精神,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等部门吉林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江源区农田水...2016-11-15

 
  江源政办发〔2016〕10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加快江源区农田水利建设步伐,确立项目法人责任制,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我区农田水利建设任务,根据《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通知》(吉水农水函〔2014〕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白山市江源区农田水利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王元池 副区长
  副组长:李树军 区水利局局长
  王迎春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刘 利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刘运福 松树镇副镇长
  陈永生 湾沟镇副镇长
  杨 娜 大阳岔...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白山市江源区...2016-11-11

 
  江源政办发〔2016〕9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有效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白山市江源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解决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制定相应政策和管理办法,督促和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完成相关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三)定期调度和通报《白山市江源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