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们:
目前正值冬去春来的季节,农民朋友正忙着春耕的准备,秸秆禁烧工作也进入离田关键期,在此,我们向全市广大农民朋友发出“禁烧秸秆从我做起”的倡议,请您自觉做到不露天焚烧秸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空气质量。
露天焚烧秸秆危害多。一是污染空气环境,特别是冬春季节,极易造成雾霾,危害人体健康;二是集中露天焚烧秸秆产生大量烟尘,造成道路周边和机场上空能见度下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航班起降;三是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破坏土壤结构和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造成耕地质量下降。
违规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违者要依...
广大居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清明时,祭扫先人寄哀思。今年的清明,处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时期,为推动新时代移风易俗、文明缅怀的社会新风,保障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白山市文明办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传承文化,抒发情怀。红色祭奠,缅怀先烈,做革命传统文化继承者。积极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以公祭仪式、扫墓宣誓、寄语留言等形式,礼敬先烈先辈,追忆革命精神,继承先烈遗志,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广泛开展诵读中华经典、诗歌朗诵会等活动,诵读历代爱国主义名篇佳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激发爱国热情。
二、疫情防控,平安过节。...
白山发改价格字【2020】46号
转发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对托育机构用水 用电 用气 用热价格实行支持政策的通知
吉发改价格联【2019】678号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新闻出版局
关于公布2020年春季吉林省中小学教材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2020年清明节即将到来,群众祭扫活动将进入高峰期。为有效遏制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或聚集性疫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吉林省民政厅及白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区殡葬服务机构清明节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暂停各类集体公祭、清明文化周等群众性活动。
二、严禁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
三、广大市民要自觉按照本通告要求,不到公墓、烈士陵园、散坟集中安葬区等场所进行祭扫活动,鼓励采用家庭...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省级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的公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吉林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3月20日14时起,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二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各地区继续按照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地区特点和疫情形势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发展变化,为进一步降低疫情影响,增强市场活力,经研究决定,全面恢复我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面恢复各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全市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经营场所恢复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
2.全面推动商贸等服务业恢复经营。各类商场、购物中心等全部恢复正常营业时间;鼓励餐饮、文化、娱乐、健身等经营性消费场所恢复并适当延长经营时间;鼓励重点商圈、商贸企业采取有奖购买、满减优惠、限时折扣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全面推动线上线下促销相结合,多措并举释放消费潜力;鼓励引导...
3月19日,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吉林省各级各类学校制定错峰错时开学实施方案工作指南》(吉卫明电〔2020〕185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卫明电〔2020〕186号)要求,3月31日前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错峰错时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特此公告。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2020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公示
为有效防控境外输入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关要求,现就吉林省境外返回人员集中隔离期间及确诊后相关费用分担机制公告如下。
一、集中隔离期间的食宿费用
境外返回人员集中隔离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收费标准由各地本着适中、个人可负担、不高于去年同期的原则,测算成本后予以公示。对确有困难人群,由属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认定符合条件者,可酌情减免费用。
二、境外返回人员确诊后的医疗费用
(一)对于参保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