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区域内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域内重点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建立项目储备库,适时完成项目储备库的维护、更新工作,基于区域资源、产业、环境、市场、政策等优势谋划招商引资项目,并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项目资源及招商引资信息;
(三)组织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委托国内有资质的机构、科研院所编写重点项目、园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重点项目的评估、论证、策划、包装、推介、推进和管理;
(四)加强重点项目服务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注册、登记、立项、规划、土地供给、拆迁、征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重大项目推进提供直接服务;
(五)建立重点项目调度、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加强重点项目调研工作,总结分析区域内项目建设规律,为区委、区政府在项目建设、影响产业发展提出建议。调查和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协调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综合解决;
(七)按区委、区政府赋予职能,对各镇、街江源经济开发区和区直、省市直部门(单位)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考核认定工作。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并帮助落实责任领导及单位,助推项目投资建设;
(八)落实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政策争取等方面的临时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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