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煤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0年)》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规要求,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
江源煤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二)规划范围
江源煤化工产业园区规划面积1.07平方公里,包括煤化工产业区、精细化工产业区。产业方向将依托吉林鼎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的基础,打造吉林省最大煤化工产业发展集群。
园区规划范围:东至协力村西侧边缘,南至协力村山体北侧边缘,西至强国路,北至电动车厂东。
(三)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2019年
规划近期:2020年至2025年
规划远期:2026年至2030年。
(四)总体发展目标
遵循“设施先行、项目兴区、服务完善、滚动发展”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将园区打造成白山市腾飞的引领区,东北经济区产业辐射先导区。积极发展煤化工产业、精细化工产业,加快项目储备和招商引资,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路线和评价重点
(一)评价工作技术路线
本次评价工作技术路线见下图:
(二)评价重点
(1)产业开发现状及回顾评价;
(2)规划开发强度分析和协调性分析;
(3)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及评价指标可达性分析;
(6)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对策措施。
三、规划编制机关及联系方式
编制机关:江源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洪泉
联系电话:17704392881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3756853285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格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电话:13756853285
邮件:请将意见和建议发至232468308@qq.com中,邮件标题中务必注明“江源煤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字样,否则,造成的意见未受理现象,规划编制单位与环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件: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新星宇观塘A4栋典约商誉12楼,1201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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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源煤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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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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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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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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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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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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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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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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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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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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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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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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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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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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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吉林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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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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