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安委办机构职能
根据职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和行政后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区委交办的党务工作及区政府办的行政事务性工作。
(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科
监督检查除煤矿企业以外的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对非煤企业事故检查应急求援和处理工件。
(三)安全生产监察科
1、负责综合管理煤矿及非煤矿山以处的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管理及其安全资认证和生产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协调这些企业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批复结案、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
2、负责工伤认定工作,负责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会同建设部门进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证和年度审验工作及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设施、措施的预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企业职工劳动用品使用情况。
3、负责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条件的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负责安全生产政策研究、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生产技术科
1、负责倒煤炭管理局承担的全县煤炭行业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救护应急求援工作,组织调查和处理国有地方煤矿、乡镇煤矿事故。
2、负责煤矿企业新建及改造矿井投资立项及设计的初审和论证工作负责《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煤矿生产所实施的技术方法,安全措施的审批,组织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工作。
3、负责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煤矿企业安全资格,生产资格的认证、许可证的审核及年审工作,并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煤炭行业生产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