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设7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区政府值班室)
负责区政府日常政务、公务活动的接待、衔接、安排,制作区政府领导同志周、日公务活动安排电子文档传输上网;办理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其它重大会议的会务工作;管理区政府印信、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印信的刻制、启用、废止、回收和销毁;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的安排及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本区区域内发生的各类重大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和区值班室报告;及时传达省、市政府值班室下达的省、市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紧急重大情况。
(二)综合科
负责全区综合、工业、农业、民政、外事、城建、公安、文教卫生、社会保障等有关情况的综合工作。负责区长、有关副区长日常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把关;按有关领导同志的要求搞好调查研究;负责领导交办、催办事宜;协助区长、有关副区长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参与有关专业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区长、有关副区长签属公文的内容审核工作;起草或整理有关副区长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协调有关领导交办的信访工作。
(三)文电科
负责区政府文电的统一收发、分办、传批传阅工作;负责公文体例、格式、行文规则和部分公文内容的审核把关及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的公文制发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机要文电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电子公文的制作和传输上网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的档案资料;负责政府文件、函件的传递和报刊杂志收发工作。
(四)调研信息科
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协调各镇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搞好调研工作;收集、整理、编发各类政务信息;向省、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报送重要信息;对全区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编发《江源政报》,负责政府办公网电子信息编发及传输;负责省、市政府信息刊物的发行工作。
(五)议案督查(江源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对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的督查工作。做好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接待工作。
负责需要区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审核把关工作;负责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的日常联系;对全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做好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接待工作。
(六)外事侨务管理科
贯彻执行省、市的对外、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我区外事、侨务及涉外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督促检查全区贯彻执行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负责处理全区的政治性涉外事项;负责掌握处理全区外事、侨务工作及外国人、华侨、外籍人在区内各地区的活动事项。做好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的接待工作,办理区政府领导加涉外公务活动事宜;负责我区因公出国团组或人员的审批工作和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我区邀请外国人来访的审批工作;管理指导与外国开展友好城市及友好基层单位的活动,开展对外民间友好交往;负责境外捐赠的审批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的安置工作及贫困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配合和协助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检查外事、侨务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处理违反外事、侨务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七)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负责受理群众对政府及其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受理群众对政府公务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违法违纪问题的意见书和建议;负责受理群众反映的社会生活中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其他各类问题;负责受理群众对本区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电话受理事项、领导交办的事项的办理;负责对区长公开电话网络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各网络单位负责办理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的事项。
二、主要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的实施;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日常公务活动安排;负责区政府印信管理及区政府各部门印章刻制、发放工作。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或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按要求向省、市政府报告重大事件。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区政府的文电收发、文书档案管理、文电督办和机要保密工作。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或分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政府各部门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起草文稿,完成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文字综合工作;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对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重要批示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承办需区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及相关的议案、建议案,负责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的日常联系。
(七)处理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及区政府领导同志的群众来信,接待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群众来访,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来访事项。
(八)收集、筛选和整理国内外、区内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信息,及时向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报送重要信息,向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提供信息服务。
(九)负责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及办公室自动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及技术服务。
(十)代表区长受理区长公开电话,根据不同情况和区政府同志的指示,做好处理、分办和督促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外事、侨务工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公务接待和对全区政府接待系统的行业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