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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公示

2008-01-31 15:52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吉林省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7]37号)精神,为确保我区2008年底前对7346户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在发放租赁补贴的基础上,区政府拟建设廉租住房400套。2008年我区双固户5340户。现将2008年廉租房建设计划向社会公示:
      1、建设总量
      计划廉租住房建设总量为400套,20000平方米。
      2、建设区域指引
      计划廉租住房建设区域为江源区中心区范围内。具体区域为江源街道和城墙街道。
      3、建设标准
      我区廉租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4、廉租住房的规划与建设
      廉租住房由区政府统一规划,区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套数、户型、面积标准、装修标准,以及出售、出租、使用管理的相关办法,由区房产管理部门按照白山市政府的要求并结合我区的实际统一拟定,报经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5、廉租住房的建设与管理
      完善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筹集和土地供应制度化机制,确保稳定的资金和土地来源,建立起廉租住房长效供给机制。严格廉租住房分配管理,确保政府对特困群体的住房关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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